企业注销只办理了工商注册-企业资不抵债工商如何注销条文

发布日期:2020-05-19 09:19:42 作者:admin 浏览量:1次

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资不抵债时,是否可以申请注销?

当资本资不抵债时,应申请破产,

我公司为有限公司,已资不抵债,该如何办注销?可否分立?

如果无法取消债务,则只能申请破产。

注销通常是指在还清所有债务后,股东将剩余资产按权益比例进行分配,然后向工商局申请注销。工商局还将要求股东提供担保,以确保一旦发现债权人,他们仍将负责还款。只有这样您才能注销。

的取消和撤销是不同的,后者是工商局因违反法律而施加的行政处罚。撤销不影响公司的民事责任能力,仍然可以被起诉,仍然必须承担债务。法定注销程序后,企业不再是民事主体,不再承担民事责任,相应的民事责任由提供担保的股东承担。

关于破产,您需要向法院申请破产,然后法院将主持建立破产清算小组,通知债权人,并召开债权人会议(这将成为公司的“破产清算过程中的最高权力),然后清理债务和债务听完企业中的所有内容之后,可以处理取消。

我建议您检查公司破产法。

公司注销,现在公司资不抵债,但是我不想申请破产注销,那要怎么做呢?谢谢!!!

1.由于管理不善,该公司现在无力偿债,但我不想申请破产和注销。那么,公司的所有股东是否应按正常注销公司的比例还清所有债务?

该公司通常被取消。原则上,它需要通过股东大会的决议来解散,成立清算组,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债权人,宣布清税,还清完成后所欠的债务,了解未完成的业务,并通过股东大会清算报告,分配完成等

至于您是否说应按比例还清所有债务,可以正常注销该公司。法律对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对公司股东的资本负责的责任,并且不提取款项。义务。有两种选择:

首先,股东愿意用这笔钱还清债务并按正常方式注销。

第二步是与债权人协商,看他们是否可以达成协议,并且在清偿该债权后,债权人的权利将被消除。

2.在偿还债务时,是否可以先将债务人付给债权人,如果可以,税务部门是否仍征收所得税?

要偿还债务时,只要债权人同意,就应与债权人协商偿还债务。

税务部门是否仍根据企业的盈利能力征收所得税,企业处于亏损状态,不应征收所得税,甚至必须申报零申报。

3.取消破产对将来的法定代表人有影响吗?

绝对有影响力。

例如,《破产法》第125条的企业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了忠诚和勤勉的义务,导致企业破产,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自破产程序终止之日起三年内,前款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法》第147条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成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1)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有限的民事行为能力;

(2)因执行不满五年而被判处腐败,贿赂,财产挪用,财产挪用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罚,或被剥夺政治权利犯罪,不执行5年

(3)已破产和清算的公司或企业的董事,董事或经理,并对公司或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完成之日起不超过三年公司或企业的破产清算;

(4)担任因违反法律而被吊销或下令关闭营业执照的公司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不超过三年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

(5)个人所欠的大量债务是到期未偿债务。

如果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任命董事,监事或任命高级管理人员,则该选举,任命或任命无效。

在任期内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况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应予以解雇。

只办理了营业执照,后来不想开公司了该怎么注销

只需执行取消程序即可。具体分析如下:

程序:

1.录音团队备案以股东大会决议的形式解散

有限公司,必须获得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自公司解散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由股东组成的清算组应当开始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向工商局备案清算组成员名单和清算组负责人。

清算组应将下列材料提交工商局备案:

1.由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记录申请书”(加盖公章的公司);

2.清算组负责人(加盖公章的公司)签名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书”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有限责任公司向成立清算组的股东大会提交决议,该决议必须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

第二,清算和破产

如果在清算过程中发现其资不抵债,应向法院申请宣布破产。破产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资产,准备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应当依法向人民报告。法院申请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项移交给人民法院。公司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破产清算。

3.取消税收

如果纳税人解散,破产,撤回或以其他方式依法终止了纳税义务,则应向原税务登记机关报告有关文件和材料,以免除税收,然后再继续取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当局的注册。寄存器。要取消税收,您需要联系公司注册地的税收管理员,并按照说明进行税收取消程序。

第四,工商取消

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天内,应向原始公司注册机构申请注销注册。公司注册机关取消注册后,公司终止。

要申请取消注册,必须将以下材料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的公司)。破产管理人应签署撤销公司破产程序的合同。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副本。公司的破产程序已经完成,注销登记完成的,应当由破产管理人签名;

3.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或公司审批机关的确认文件,用于清算报告的提交和确认,股东大会确认决议必须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签署。投票权。如果注销登记后公司的破产程序完成,则不会提交此材料

4.确认清算报告。如果公司在破产程序结束后取消注册,则不会提交该材料,也不会在破产程序结束时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

5.清算组“记录通知”的成员,如果公司在破产程序结束后进行注销登记,则该材料将不会提交

6.法律和行政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

7,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律基础:

<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股东大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更改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通过。

第181条公司解散的原因如下:(2)解除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

第184条因本法第181条第(1),(2),(4)和(5)款的规定解散公司的公司,自产生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应成立清算组,并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未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迅速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185条清算组应在清算期间行使以下权力:

(1)清理公司的财产,并分别准备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债权人的通知和公告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的杰出业务

(4)应付税款和清算过程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

(6)公司还清债务后处理剩余资产

(VII)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第186条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向清算组宣告债权,如果未收到通知,则应自公告之日起45天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在索赔宣告期间,清算组不得还清债权人。

第188条:清算公司的资产,准备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清单之后,清算组认为公司的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应向人民法院起诉。宣布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项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191条:依法宣布公司破产的,应当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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