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纪公司注册资金-保险中介公司注册
发布日期:2020-05-19 04:18:42 作者:admin 浏览量:1次
如何注册保险经纪公司?
注册保险经纪公司需要准备什么条件
1.所有股东,发起人或合伙人签署的“设立保险经纪公司申请表”;
2.“申请设立保险经纪机构的委托书”;
3.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条款;
5.由合法成立的验资机构发行的验资证书和资本账户原始凭证的副本;
6.可行性报告,包括市场情况分析,财务分析,业务发展计划等;
7.预先批准公司名称的通知副本;
8.内部管理系统,包括组织结构,业务管理系统,财务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反洗钱内部控制系统和业务服务标准等;
9.任命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的申请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业务人员的“资格证书”副本;
10.居籍证明;
11.商业,金融和其他计算机硬件和软件设备的描述等;
12.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保险经纪公司如何注册?
保险公司中介机构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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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保险公司中介机构的注册资本
答案:成立保险经纪公司时采用的组织形式
(1)有限责任公司;
(2)有限公司。
保险经纪公司的注册资金
保险经纪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制定保险经纪公司的名称
保险经纪机构的名称应包括“保险经纪”一词,除非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其字体大小不得与现有保险中介机构的字体大小相同。
保险经纪公司的股东符合什么样的条件?
自然人股东或发起人的身份证明副本和“保险经纪公司自然人股东个人简历表”(①人民银行发布的最近三年的个人信用报告)中国银行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果您受到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处罚,则必须随附材料以说明具体情况; ②如果您有保险经验,还必须提供保险经验的完整性证明; ③保险公司职工向保险经纪公司投资时,应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交保险公司的知情申报表;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资保险经纪公司的,应当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征得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的同意,并提交书面同意书);4)反洗钱声明5)投资承诺书。
由保险经纪公司股东的法人提供的信息
非自然人股东和发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以及最近一年带有财务印章的财务报表,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承诺,资本承诺和反洗钱声明
保险经纪人允许的业务
保险经纪机构可以经营以下保险经纪业务:
(1)要为被保险人制定保险计划,请选择一家保险公司并进行保险程序;
(2)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
(3)再保险经纪业务;
(4)为客户提供防灾,防灾或风险评估以及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5)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外资经纪公司股东在保险经纪公司中所占的比例
保险经纪公司的股东可以是外资公司,但外资公司的份额不得高于49%。港澳台和外国人投资于保险经纪机构。如果股票达到或超过25%,则不是深圳保险监管机构该局的受理范围应直接提交中国保监会设立。
如何申请保险经纪公司?
保险经纪公司目前使用批准后系统。他们可以到当地工商局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然后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只有在颁发营业执照后才能开展业务。
对保险经纪人的资格要求
“保险经纪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申请表”和相关辅助材料(相关辅助材料包括:①身份证,教育证书,“资格证书”的副本,以及恢复符合工作经验的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近三年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②具有保险经验的人员还必须提供保险经验的完整证明,可以与工作经验证明结合使用发行; ③拟任职的人员应在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的机构任职,应提交原单位辞职证明,辞职承诺或公司股东会兼职批准证书。大会);。
对保险经纪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要求
如果按照《保险经纪监督条例》的要求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不低于一千万美元的保险经纪公司,则可以申请设立三个分支机构;其后,每增加一个分支机构申请,注册资本至少增加人民币200,000元;其中,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首次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增加100万元。保险经纪公司的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2000万元时,设立分支机构不得再增加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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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纪公司的注册流程是什么
1.接受权限:
1.保险经纪机构(非团体)被当地保险监管局接受;
2.保险经纪服务集团(控股)公司被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接受。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3.《国务院关于建立需要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行政许可的决定》;
4.《保险经纪机构监督条例》;
5.“关于执行《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督条例》,《保险经纪人管理条例》和《保险估算员监督条例》的通知;
6.“保险业反洗钱管理办法”;
7.“关于加强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的通知”;
8.“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的监督措施(试行)”。
3.申请人:全体股东,所有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声明材料:
保险经纪人(非团体)所需的信息材料:
1.所有股东,发起人或合伙人签署的“设立保险经纪机构申请表”;
2.“申请设立保险经纪公司的委托”;
3.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条款;
5.法律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书和原始凭证的复印件;
6.可行性报告,包括市场情况分析,财务分析,业务发展计划等;
7.企业名称预先批准通知书的副本;
8.内部管理系统,包括组织结构,业务管理系统,财务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反洗钱内部控制系统和业务服务标准等;
9.拟议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申请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业务人员的“资格证书”副本;
10.证明居住地的文件;
11.商业,金融等方面的软件和硬件设备的描述;
12.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应一式两份提交)。
保险经纪服务集团(控股)公司需要的申报材料:
1.“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成立申请授权书”;
2.申请成立或更改名称,应具体说明要成立或更改的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和业务范围;
3.拟议的保险中介服务集团的名称,成员企业和组织章程;
4.可行性报告和内部管理系统,包括建立方法或重命名计划,公司治理和组织框架,发展策略,内部控制系统,以及公司章程,业务管理系统,资本管理系统,风险管理系统,关联交易管理系统等;
5.筹备机构的建立或名称变更计划,包括运营过程,集团中各公司的股权整合计划,股权结构,子公司的名称和业务类型,员工及债务处置计划等;
6.成立集团公司的决议或股东大会或公司集团名称变更的决议;
7.“投资者基本信息登记表”,股票认购协议等,如果投资者是一家机构,则还应提供营业执照,其他背景信息以及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副本以及公章; 8,该集团重要成员公司的经审计的财务和会计报告的副本,加盖上一年的公章;
9.合法成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书或审计报告(原件)的副本,以及资本账户原证书的副本;
10.《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申请表》,拟任董事长(执行董事)简历,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11.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12,公司名称预先批准通知书;
1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应一式两份提交)。
审查原则和标准:
保险经纪公司(非团体):
1.股东和发起人在过去三年中享有良好声誉,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注册资本已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的最低限额;
3.公司的公司章程符合相关规定;
4.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该职位的资格要求;
5.拥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
6.拥有适合企业规模的固定住所;
7.拥有适合业务发展的计算机和硬件设施,例如业务和金融;
8.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条件;
9.拟成立的保险经纪机构的名称不得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保险中介机构的名称相同。
保险经纪服务集团(控股)公司:除了满足(1)1-8中的审核原则和标准外,
还需要满足:
1.拥有5家或以上的子公司,其中至少2家是专业保险中介机构;
2.保险中介业务收入占该集团业务总收入的50%以上。
审核期:
1.保险经纪机构(非团体)被当地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接受并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从受理申请之日起,当地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初步审核意见和所有申请材料提交给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2.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保险经纪服务集团(控股)公司的申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预防措施:
许可证的更新应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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